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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源技师学院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遴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3 来源:河源技师学院 字体【

关于开展河源技师学院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遴选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我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充分发挥我院人才培养评价职能,根据《关于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属地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1〕152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对象

河源市各县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具有独立法人的组织机构(含行业协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职业(工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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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备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适应、严谨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在本区域内或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考核评价经验的组织机构优先考虑。

(三)具有所有权或3年以上独立使用权(行业协会(学会)的须至少3年以上授权使用)与认定职业(工种)考核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含视频监控设备)等硬件条件,具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设备设施须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要求。

(四)理论知识考试场地按每个职业(工种)不少于60平方米,具备同时容纳30人以上同时进行笔试考试的场地、 具备不低于32台可用于智能化考试用机。

(五)操作技能考核场地应符合所评价职业(工种)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要求。对于通用性强、从业人员较多的相应职业,原则上每个职业(工种)应具有不少于10个考核工位及相应配套设施设备;对于其它有特殊要求的职业(工种),在满足考核需求情况下按实际配备。

(六)配备覆盖整个教室区域监控的候考室及阅卷室。

(七)具有完善的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考务管理专职人员不低于2人。

三、提交资料

《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报备申请表》;

考点详细场地、设备清单列表(含自有或租用等辅证材料);

考点功能区域图(试室、阅卷室、考务办公室和候考室等);

(四)考点日常工作人员名单(考点负责人、考务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员等);

(五)规章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2份);

自有的办公用房、考评场地和设施设备的证明;非自有 的办公用房、考评场地和设施设备的租用协议(合同)等证明(复印件2份)。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河源技师学院认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

(二)初审。河源技师学院认定中心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申报备件且资料齐全的出具设点备案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设点备案的意见。

(三)入选。河源技师学院认定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察看、技术评估、资料审核,择优确定每个县区3家组织机构入选。

(四)考点核验。择优向人社部门提交入选组织机构,由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考点核验。

(五)公示。对遴选出来符合条件的考点及其开展培训认定的职业(工种)等级信息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一)2023年10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按申报材料要求向河源技师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二)2023年11月10日前,河源技师学院认定中心完成初审和入选工作,并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咨询联系电话

河源技师学院认定中心刘老师  电话:3800980